服 务 专 线
400-915-1996
青岛市市北区鞍山路80号
分 部 地 址
济南分部:槐荫区齐州路2066号
泰安分部:泰山大街566号万达广场6号楼
肥城分部:肥城市泰临路21号
内蒙古分部:内蒙古兴安盟公安局西邻
淄博分部:张店区柳泉路71号
聊城分部:经济开发区海河路C-116
滨州分部:惠民交警队事故科对过
临沂分部:沂水县沂蒙路东首
滕州分部:滕平路与龙泉路交汇处
东营分部:东营区金乡路1号
德州分部:临邑县瑞兴花园1号
菏泽分部:定陶区滨河办事处北首
法实践中,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如何认定
发布时间:2023-05-18
浏览次数:168
信息来源:泰安市君合法律事务所官网
根据《刑法》第.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的规定,在道路上有醉酒驾驶机动车情形的,构成危险驾驶罪,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,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。 在小区内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是犯罪吗?醉酒驾驶“超标电动车”可能构成犯罪吗?面对社会生活出现的新产品、新形势,酒驾哪些情形可能入罪?
相关标签:
山东君合法律服务有限公司
相关新闻
相关产品